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
建司局函质〔2020〕118号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试行)》自印发以来,各地高度重视,大胆探索、先行先试,形成一系列好的做法和经验,对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为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,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(以下简称手册)制度,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快健全手册体系
各地要加快编制印发地方手册和企业手册,逐步完善国家、省级和企业三级手册体系。地方手册要符合法律法规、国家和地方标准,力求简洁实用,体现地区特色。企业手册要结合工艺、工法,通过制作配套图册、录制视频等形式将手册内容具体化、形象化。湖北省制定了省级手册和图册,北京市制定了手册检查实施细则,取得一定效果,各地可从我部网站上下载参考,下载地址为:部网站首页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—政策发布。
二、加强手册示范引领
各地要坚持样板引路、试点先行,选取部分龙头企业和项目开展手册应用试点,将手册要求与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,尽快落地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,以点带面、全面推进。要积极探索信息化等手段,搭建手册应用平台,方便手册在施工现场参阅和执行,推动手册逐步实现企业、项目和人员全覆盖。
三、加大手册宣传力度
各地要通过会议、现场观摩、培训等形式开展手册宣传贯彻,解读手册内容和要求,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,增进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手册的认识和理解。要将手册内容纳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中,编制培训教材,规范项目实施人员作业行为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网络、电视等媒体以及“质量月”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等平台,营造学习、应用手册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强化手册督促落实
各地要将手册要求落实到各类质量、安全评优中,根据手册内容制定检查实施细则,积极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,对手册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激励,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。
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,将手册实施成果报我司工程质量监管处。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司。
联系人:邱健 010-58933293 58934250(传真)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
2020年12月25日